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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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1564 更新时间:2017年10月10日11:40:55 打印此页 关闭
     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。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:
  1、持证人死亡的;
  2、身体条件发生变化,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;
  3、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;
  4、涂改、冒领机动车驾驶证的;
  5、无正当理由,超过三个月不接受违章或事故处理的;
  6、持有两个以上驾驶证的;
  7、年龄超过70周岁的;
  8、本人或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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